食品伙伴网讯 11月24日,山东省市监局发布2022年第44期(总第389期)通报,公告了保健食品、餐饮食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饮料9大类食品28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重金属污染、其他污染物等问题。
12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12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分别为城阳区闫韦国蔬菜批发部销售的辣椒,倍硫磷和噻虫胺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即墨市北龙湾头农贸批发市场郭峰销售的芹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环翠区盛强水果蔬菜批发铺销售的豇豆,其中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莱阳市小李生鲜超市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聊城开发区江北冷鲜肉批发中心销售的生猪肉,替米考星和多西环素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济南市天桥区勇军果品商行销售的苹果,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日照市岚山区新美特百货超市销售的黄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芝罘区安杨蔬菜批发部销售的茄子,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市中区王愿红果业销售中心销售的青柠檬,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新泰市青云街道鑫勇蔬菜销售中心销售的辣椒(线椒),其中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鄄城县化启海鲜调料批发门市部销售的鲈鱼,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利津县惠鲜姐妹生鲜超市销售的山芹,其中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蚜虫、斑潜蝇、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茄果类蔬菜(番茄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4mg/kg,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
倍硫磷是有机磷神经毒剂,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倍硫磷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倍硫磷在茄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毒死蜱是一种硫代磷酸酯类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良好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毒死蜱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毒死蜱在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
水胺硫磷属于胆碱酯酶抑制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是一种广谱性有机磷类杀虫、杀螨剂,兼有杀卵作用。水胺硫磷为高毒农药,禁止用于果、菜、烟、茶、中草药植物上。食用少量含有水胺硫磷的食品一般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水胺硫磷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水胺硫磷在柑橘类水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
氧乐果是一种广谱高效的内吸性有机磷农药,有良好的触杀和胃毒作用,主要用于防治吮吸式口器害虫和植物性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氧乐果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氧乐果在豆类蔬菜、茄果类蔬菜和仁果类水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均为0.02mg/kg。
甲拌磷是一种高毒广谱的内吸性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对刺吸式口器和咀嚼式口器害虫均具有很好的防治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甲拌磷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甲拌磷在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mg/kg。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是一种大环内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组织渗透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在茄果类蔬菜(茄子、黄秋葵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
多西环素是一种四环素类药物,一般用于治疗衣原体、支原体感染。长期大量摄入多西环素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多西环素在猪的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
替米考星是半合成大环内酯类抗菌药。具有吸收快、体内分布广、组织穿透力强、药效持久等优点。长期摄入替米考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替米考星在猪的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
磺胺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抑菌药,具有抗菌谱广、性质稳定、便于贮存、吸收迅速等优点,用于动物疫病治疗。长期食用磺胺类(总量)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磺胺类(总量)在鱼的皮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
8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8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分别为沂水九州商业大厦管理有限公司新华店销售的标称为沂水沂品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薯面包(生产日期/批号:2022/6/18,规格型号:248克/盒),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和霉菌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肥城市惠千家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为山东贾姥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牛肉(生产日期/批号:2022/1/1,规格型号:150克/袋),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昌邑市乐家家量贩式超市销售的豆腐,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山东德百集团超市有限公司澳德乐店销售的标称为山东金面杖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荞麦苏子月饼(生产日期/批号:2022/8/2,规格型号:80g/袋),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淘宝五姐酱菜(经营者为潍坊五姐食品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为潍坊五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芥菜丝(生产日期/批号:2022/6/5,规格型号:150g/袋),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汶上县启惠购物广场销售的熟鸡腿(酱卤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和胭脂红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历城区月牙快餐店加工的自制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高密市优享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为山东柏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梦想盒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桂花酸梅汤(生产日期/批号:2022/6/23,规格型号:500克/袋),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原标题:【山东这28批次不合格食品要当心,有麻薯面包、酱牛肉、盐渍香椿芽等】 内容摘要:食品伙伴网讯 11月24日,山东省市监局发布2022年第44期(总第389期)通报,公告了保健食品、餐饮食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饮料9大类食品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xuetang/180847.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